一般只要是土地拆遷都會涉及到還建房的問題,通俗來講還建房就是開放商拆了原有的土地房屋以后賠償安置給小區(qū)業(yè)主住的房子,有的還建房設施完整,建設標準跟商品房一樣,是可以在后期獲得產權證的,而有的還建房不能辦理房產證,在某些方面是沒有保障措施,所以大家在選擇還建房時要考慮清楚。
還建房是分很多類型的,總體來說分兩大種情況出現:
(一)還建的經濟適用房
按照國家規(guī)定是要辦理兩證之后滿五年才可以進行過戶買賣!但不排除可以提前公證全款買賣,滿五年后過戶!這種房子公證處是可以提供公證的。
(二)占用農民土地或者拆遷房土地的基礎建造的還建房
這種是最常見的還建房,這種還建房是有兩種情況出現:
1、開發(fā)商為了后期商盤的價值考慮,建造各方面都比較完善的,后期可以取得五證兩書的,這種還建房等段時間是可以辦證的,就可以正常過戶的。
2、純粹的達到最低標準的還建房,某些方面達不到商品房的要求,五證兩書拿不齊,就辦不了兩證,這種還建房就只能全款買賣,找開發(fā)商合同更名,但國家是不認可這種交易的,風險是比較大的,出了問題就屬于經濟糾紛,雙方都要承擔責任的,而且國家公證處是不會提供公證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