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區(qū)購車補貼活動正式發(fā)布,這次新區(qū)的購車補貼可以和市里的補貼疊加,購買20萬元以上的新能源車能享受8000元補貼,還是非常劃算的。
2023年11月28日-12月31日
補貼標準為:
20萬元以下,燃油車和新能源車均按照1000元/輛給予一次性補貼;
20萬元(含)以上,燃油車按照2000元/輛給予一次性補貼,新能源車按照3000元/輛給予一次性補貼。
以上補貼資金分區(qū)域發(fā)放,先到先領,發(fā)完即止。
活動啟動后,在江北新區(qū)指定汽車經銷商處,訂(定)購乘用車輛(不含二手車)并開具新車發(fā)票的個人消費者,按照活動要求在指定平臺上傳資料,經審核后,根據購車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上不含稅價為準,下同)分檔發(fā)放區(qū)級補貼。
本次補貼申請使用工商銀行活動平臺,12月11日開啟江北新區(qū)汽車消費補貼申報系統,分四輪周期受理補貼申報,購車者按照車輛開票日期所在周期的時間要求進行資料上傳、參加審核。
舉個例子:
(1)按照購車發(fā)票開具的日期,在指定受理周期和上傳時間登錄活動平臺進行購車資料上傳,未按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補貼。
(2)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有效身份證件;②能夠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③可清晰辨認交易日期、交易門店及交易金額的購車訂(定)金憑證(包括POS小票、銀行轉賬憑證、汽車銷售企業(yè)加蓋公章的訂(定)金合同、帶有訂(定)單號的訂(定)金支付頁面截圖或其他具備法律效力的訂(定)金憑證,現金、手寫收據等訂(定)金憑證不在本次補貼申報范圍);④購買新車時獲取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
注意:提供的訂(定)車合同簽署日期、購車訂(定)金憑證日期和發(fā)票日期均在2023年11月28日后(包括當日),且發(fā)票日期不早于訂(定)車合同簽署日期、購車訂(定)金憑證日期。
(3)銀行每輪受理周期結束后開始審核,按照“孰先原則”進行審核排序(發(fā)票開具時間靠前的為先,發(fā)票開具時間為同一天的先上傳者為先,具體以銀行系統登記時序為準)。
原則上審核通過后,不超過15個工作日進行補貼發(fā)放。
(4)上傳完整資料后,初審通過即可鎖定補貼額度,通過初審但未通過復審的申請人將收到銀行提示(不限于電話、短信等),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機會,可在48小時內按銀行要求到指定線下網點提供修改資料,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視為放棄申領本活動補貼資格,之前鎖定的額度將重新釋放。
(5)購車者上傳完整資料后,所購車區(qū)域資金池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全額補貼,即視為該區(qū)域資金池已使用完畢;在無已鎖定額度釋放的情況下,該購車者本人及審核排序在其之后的已上傳人員均將無法獲得補貼。
1、本次補貼以數字人民幣現金紅包形式發(fā)放(可轉賬至銀行卡),購車者在活動平臺填報手機號后,將發(fā)放至該手機號碼開通的數字人民幣工行貳類錢包(升級工行貳類錢包不限制綁定工行卡)。
2、本次活動可疊加市級同期活動優(yōu)惠,需購車者分別在指定活動平臺申請,以各自平臺審核結果為準。
舉個例子:
如果購買新區(qū)指定汽車經銷商處價格為20萬元(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上不含稅價為準)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如下:
南京市補貼5000元/輛,新區(qū)補貼3000元/輛,雙重補貼5000+3000=8000元,一共可以補貼8000元!
3、單個購車者只可享受一次江北新區(qū)汽車消費補貼,系統后臺以登記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判別。申領江北新區(qū)購車補貼過程中不需繳納任何額外費用。
4、車企應協助購車者上傳相關購車材料,并及時報送車輛銷售數據等。
5、各區(qū)域資金池接近使用完畢時,活動平臺應做好剩余資金預警公示(動態(tài)數據不作為資金池實際剩余承諾),并及時關閉資金已使用完畢區(qū)域補貼申報入口。
6、逾期未申領或因申領資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真實等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均視為放棄申領補貼。
7、開具發(fā)票后一年內發(fā)生退車,需由承辦車企代扣已領取車輛補貼并退還財政賬戶。
8、車企在本次活動規(guī)則以外的所有承諾,由其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后果,發(fā)生多次投訴的車企將被處以約談、中止或終止活動資格等處理。
9、車企與活動平臺方應對個人信息加強保護,不得擴大使用和傳播范圍,并承擔個人信息泄露后法律后果。
10、各區(qū)域車輛補貼資金池在未發(fā)放完畢前,可由投資促進和商務局指導活動平臺統籌調配至其他區(qū)域使用。
11、補貼申請問題可撥打活動指定平臺客服電話進行咨詢、建議、投訴。
12、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咨詢電話:
025-58881004
025-58882560
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咨詢人數較多,請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