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新消息,多地開展居住權登記。那居住權登記是什么意思?居住權登記在哪辦理?居住權登記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來小編便帶大家了解下詳細信息。
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著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權利。
1、居住權必須來源于合同約定或者以方式確立。合同約定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包含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居住權期限、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
2、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有償。
3、居住權不得轉(zhuǎn)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可以另行約定。
4、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
辦理居住權登記,應當向房屋所在地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申請登記,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不動產(chǎn)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chǎn)權屬證書;
4、居住權設立的材料:
1、按照合同的約定設立居住權的,提交居住權合同;
2、因遺囑設立居住權的,提交生效的遺囑和遺囑人的死亡證明(已經(jīng)因繼承、受遺贈辦理轉(zhuǎn)移登記的,無需提交遺囑人的死亡證明);
3、不動產(chǎn)已設立抵押權的,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設立居住權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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