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的新春消費券分為商場消費券、超市消費券、住宿消費券和餐飲消費券,市民搶到消費券可以去往相應的場所消費。具體發(fā)放時間及平臺見正文。
1月24日至3月4日
宜昌消費券分為四類:商場消費券1000萬元、超市消費券400萬元、住宿消費券200萬元,餐飲消費券400萬元。
宜昌消費券面額:商場消費券分為108元、68元兩種面額;超市消費券為20元面額;住宿消費券為58元面額;餐飲消費券分為88元、58、18元三種面額。
商家:具備可用支付寶、云閃付、“建行生活”APP任一平臺商業(yè)支付、納稅(注冊)在宜昌市范圍的,自愿參加并符合四大行業(yè)類別范圍正常營業(yè)的實體店(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
消費者:自愿參與的在宜昌人員。
1、宜昌消費券通過電子券方式面向社會公開線上投放,其中支付寶1150萬元、云閃付800萬元、“建行生活”50萬元(僅參加第三期餐飲消費券投放)。
2、投放分三期,第一期投放1000萬元,第二期投放500萬元,第三期投放500萬元。第一期和第二期未實際核銷資金自動結余到第三期資金池。
第一期:投放時間為2022年1月24日(農歷臘月二十二)20:00,有效使用期至1月30日(農歷臘月二十八)24:00,其中商場消費券500萬元、超市消費券200萬元、住宿消費券100萬元、餐飲消費券200萬元。
第二期:投放時間為2022年1月31日(農歷除夕)20:00,有效使用期至2月6日(農歷正月初六)24:00,其中商場消費券300萬元、超市消費券100萬元、住宿消費券50萬元、餐飲消費券50萬元。
第三期:投放時間為2022年2月15日(農歷正月十五)20:00,有效使用期至2月21日(農歷正月二十一)24:00,其中商場消費券200萬元、超市消費券100萬元、住宿消費券50萬元、餐飲消費券150萬元。(前兩期結余資金按原類別投放)。
根據(jù)實際核銷情況,若第三期核算后結余資金超過100萬元(含),啟動第四期投放,投放時間為2022年2月26(農歷正月二十六)20:00,有效使用期至3月4日(農歷二月初二)24:00,第四期投放消費券為通用券,根據(jù)已確定的四大行業(yè)打通使用。
3、商場消費券分為108元、68元兩種面額,超市消費券為20元面額,住宿消費券為58元面額,餐飲消費券分為88元、58元、18元三種面額;在線下消費結算使用時,商場、超市、餐飲消費額度分別達到消費券面額4倍可使用1張消費券,住宿消費額度達到消費券面額3倍可使用1張消費券。
4、宜昌消費券僅限當期使用,過期作廢。
(一)宜昌消費券僅限本市使用。
(二)宜昌消費券僅可在有效期內使用,逾期作廢。
(三)在線下消費結算使用時,商場、超市、住宿、餐飲消費額度分別達到消費券面額4倍、4倍、3倍、4倍及以上可使用1張消費券。
(四)前三期消費者搶領的商場消費券、超市消費券、住宿消費券和餐飲消費券四類消費券按不同類型使用,根據(jù)實際核銷情況若投放第四期消費券,則為通用券,根據(jù)已確定的四大行業(yè)打通使用。
商場消費券:限使用于百貨商場、購物中心、家電賣場、家居賣場、手機專賣店、服裝鞋帽專賣店等。
超市消費券: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等。
住宿消費券:限使用于宜昌市賓館、酒店、旅館、民宿等。
餐飲消費券:限使用于餐飲店(含外賣)。
(一)活動期間,宜昌市消費者在承辦的三大平臺(支付寶、云閃付、“建行生活”)APP上進行搶領,其中“建行生活”APP僅參加第三期餐飲消費券搶領。
(二)每期消費券發(fā)放時,宜昌市消費者可在承辦的三大平臺(支付寶、云閃付、建行生活)APP所投放每一類消費券任意一種面額進行搶領,每個平臺帳號每期消費券在每個消費券類別中最多可搶領1張。
支付寶:95188云閃付:95516建行生活:95533宜昌市市場監(jiān)管局:12315宜昌市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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