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優(yōu)化調整社保申報繳納流程后,用人單位的社保繳費期限有什么變化?登錄電子稅務局系統(tǒng)卻提示沒有授權,應該怎么處理?
目前,用人單位應當于每月月底前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當月應繳費額并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人社、醫(yī)保部門特殊核定的應繳費款,繳費期限為核定單限繳日期。
(1)辦稅員無權訪問時,點擊社保業(yè)務功能菜單系統(tǒng)彈出提示:“當前操作員未被授權,可向貴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申請授權,授權通過后方可使用社保費功能”,點擊【申請授權】按鈕,系統(tǒng)自動向單位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推送申請消息。
(2)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電子稅務局通過【權限管理】模塊可查看辦稅員發(fā)送的申請消息,點擊操作欄【同意】按鈕完成授權。如需取消授權,可點擊操作欄【取消授權】按鈕取消對指定辦稅員的授權。
(3)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電子稅務局授權路徑:【新電子稅務局首頁】—【地方特色】或者【熱門服務:社保業(yè)務】—【社保業(yè)務】—【其他】—【權限管理】?!纠想娮佣悇站质醉摗俊巨k稅中心】—【社保費申報及繳納】—【其他】—【權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