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部分有關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申報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那具體的政策規(guī)定,一起了解下吧。
1.單位已完成繳存基數申報,未完成7月匯繳。
可以撤回。登錄單位網上業(yè)務平臺,點擊首頁【年度繳存基數申報】,在“歷史跨年清冊信息”中點擊【撤回】,撤回成功后可重新辦理繳存基數申報。
2.單位已完成繳存基數申報,且已完成7月匯繳。
無法撤回。如繳存基數錄入錯誤,可登錄單位網上業(yè)務平臺,點擊首頁【個人繳存基數修改】功能,錄入正確的“月工資收入”完成調整;如繳存比例錄入錯誤,單位應對在職職工履行告知義務,職工知曉后,單位經辦人再辦理繳存比例調整。
可以,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可在5%-12%范圍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如在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再次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單位應對在職職工履行告知義務,職工知曉后,單位經辦人可通過單位網上業(yè)務平臺辦理繳存比例調整。
可以,如單位職工人數較多,可通過單位網上業(yè)務平臺使用批量導入功能辦理繳存基數申報,也可以多次導入數據。
單位登錄單位網上業(yè)務平臺后,點擊首頁【年度繳存基數申報】,在頁面下方“歷史跨年清冊信息”欄目中如顯示“2024-2025”清冊信息,則表示已成功完成2024年度繳存基數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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