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杭州上城區(qū)和拱墅區(qū)發(fā)布了新一輪購車補貼活動,本次補貼總金額達2000萬元,領完即止。那活動的具體內容,歡迎了解。
一、執(zhí)行時間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
(以下日期均含當日)
二、補貼標準
本次上城區(qū)汽車消費補貼一次性投放金額1000萬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補貼標準如下:
購車價格(不包括相關稅費,下同),3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6000元;20萬元(含)-30萬元的補貼4000元;10萬元(含)-20萬元的補貼2000元。
三、申請資格
1.對在上城區(qū)從事家用汽車銷售活動的企業(yè)購買新能源小汽車和符合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含油電混合)小客車(含二手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消費者(僅限個人),政府根據購車金額給予相應補貼。
2.購車合同日期和機動車銷售發(fā)票日期均在活動期間內。購買日期以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四、申報時間
購車補貼申領從本政策在“親清在線”平臺上線開始。
五、申報資料
1.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信息(持有效護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護照公證翻譯本)。
2.購車合同(須有合同號或編號,包含合同簽訂日期、購車人姓名、身份證號、車輛型號、車輛價格等基本信息,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
3.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完整車架號、車輛行駛證等信息。
4.消費者本人的銀行儲蓄卡(華僑、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杭州市相關銀行開戶)、聯系電話。
六、申報及審核流程
1.消費者購車后,將申報資料提交給汽車經銷企業(yè);汽車經銷企業(yè)將消費者上述信息提交至上城區(qū)“親清在線”平臺進行申報。
2.上城區(qū)商務局按照申報時間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名額。
3.納入補貼名額范圍內的消費者,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過申報企業(yè)將車輛上牌行駛證信息上傳至“親清在線”平臺,逾期將取消資格。
4.上城區(qū)商務局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親清在線”平臺申請信息進行審核審計。
七、兌現流程
經審核通過,由“親清在線”平臺將相應補貼資金打入經審核通過的消費者銀行賬戶。
八、其它
1.申請人、購車合同上的購買人、車輛所有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車輛行駛證及銀行賬戶戶名均須屬于同一人。
2.有效身份證件是指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外國人居留證等有效證件。
3.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獲得財政補貼資金;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4.汽車經銷企業(yè)應向消費者準確介紹所售車輛對本實施細則的適用情況,對誤導欺騙消費者或惡意串通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同時,汽車經銷企業(yè)要嚴把材料審核關,對購車合同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若因汽車銷售企業(yè)自身工作失誤導致的矛盾糾紛,其責任由汽車銷售企業(yè)自行承擔。
5.申請人辦理補貼申請業(yè)務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6.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僅能享有1次且1輛汽車的補貼。省、市、區(qū)汽車類消費補貼政策互相不疊加,已申報或已享受其它汽車消費補貼的車輛,不再重復申報。
7.在法律許可范圍內,主辦方有權修改條款及細則、暫停或取消本活動。汽車銷售企業(yè)及消費者參與本活動即視為理解并同意活動規(guī)則。
一、政策時間
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二、補貼總額
1000萬元(用完即止)
三、補貼標準
消費者(個人)購買新能源小汽車和符合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燃油(含油電混合)小客車(含二手車)。享受分檔補貼。補貼標準如下:
(1)購車價格(不包括相關稅費,下同)3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6000元;
(2)購車價格20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的補貼4000元;
(3)購車價格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補貼2000元。
四、申報材料
消費者居民身份證(外籍人士提供護照公證翻譯本)等有效證件;
消費者購車協議(合同)、購車發(fā)票以及車輛行駛證。其中購車發(fā)票日期必須在政策執(zhí)行期內。上牌時間須在政策結束后一個月內(5月31日前);
消費者本人的銀行儲蓄卡。
五、申報流程
消費者補貼由所購買車輛的汽車經銷企業(yè)負責幫助通過“親清在線”平臺進行申領。
消費者在政策內購車后,將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銀行卡號、購車協議(合同)、發(fā)票號、車架號、購車金額、開票日期等信息提交給汽車經銷企業(yè),由汽車經銷企業(yè)上傳至“親清在線”平臺進行申報;
消費者完成上牌后,將車牌號、行駛證等其他信息交由汽車經銷企業(yè)補充上報至“親清在線”平臺。未在政策結束后一個月內補充完整信息、上傳資料的將自動取消資格;
待補貼審核工作全部完成,統一兌付補貼資金,直接打入審核通過的消費者銀行賬戶。
六、相關要求
申請人、購買人、車輛所有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fā)票、銀行賬戶戶名以及機動車行駛證均須屬于同一人;
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請人、每臺銷售車輛僅能享受1次消費補貼;
申請人、汽車經銷企業(yè)須如實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獲得財政補貼資金;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汽車經銷企業(yè)應向消費者如實介紹本政策相關情況,并準確填報信息,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若因汽車銷售企業(yè)自身工作失誤導致的矛盾糾紛,其責任由汽車銷售企業(yè)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