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武漢生育津貼和護理假津貼的待遇標準,這次為大家進行了整理匯總。有需要了解的網友可以直接收藏,也歡迎轉發(fā)給你身邊的朋友。
女職工生育津貼高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全額計發(fā)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可以補足。
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津貼天數
1、津貼天數:
①正常分娩按128天計發(fā);
②難產的,增加15天,按143天計發(fā);
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④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按30天計發(fā);
⑤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按45天計發(fā);
⑥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按98天計發(fā)。
2、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
①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
②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算;
③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配偶生育分娩且符合男職工按規(guī)定參保繳費,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規(guī)定,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津貼。
1、計算公式:
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津貼天數
2、津貼天數:
男職工按規(guī)定參保繳費,配偶生育符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規(guī)定,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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