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fā)展,現(xiàn)在很多住宅高樓拔地而起,有電梯的小區(qū)更加方便快捷,然而以前的一些老舊小區(qū)都是沒有電梯的,大家只能爬樓梯上樓,這對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來說是十分不便的,為了改善公積金存繳市民的居住環(huán)境,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了最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細則中提出公積金可用于加裝電梯。
近日,從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10月1日起武漢市將實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按照細則規(guī)定,武漢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根據多個部門的反饋,武漢市小區(qū)住宅加裝電梯的需求大,但是加裝的成本較高,所以實施難度較大,為了進一步改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居住條件,武漢市公積金就職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制定了實施細則。
按照政策規(guī)定:職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在該戶電梯建設費用個人實際出資額(實際出資額以《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協(xié)議書》中電梯建設費用每戶分攤數(shù)為準,項目完成結算后不支持“多退少補”)內提取,在《武漢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程竣工驗收登記表》批準之日起36個月內提取一次。武漢加裝一臺電梯,每戶實際分攤出資額平均在6萬元左右,絕大部分繳存職工在36個月內能夠一次性提取所出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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