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最不想碰到的一件事情,但是由于現在交通通行車輛過多,在不小心的情況下也會出現交通安全事故。這個時候對于受傷害的一方,往往會損失比較大。如果出現了傷殘情況,更是需要對其進行一個傷殘鑒定,這個時候大家要去哪里進行鑒定才是比較好的呢?
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托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后一般先征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這種情況下傷殘鑒定結論很難被推翻,如果對受害者一方不利,則會造成極大的損失。
對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是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律師事務所再委托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做傷殘鑒定。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傷殘鑒定則在法院的主持下,由當事人雙方共同指定有鑒定資質的法醫(yī)中心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