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漢積分入戶名單已經在12月底正式公布,小編認為這是外地人在武漢落戶的最好辦法,但是有的人也要問了2019年度武漢積分落戶如何辦理呢?需要具備哪些條件,申請的方式又是什么?我們來看看具體的流程是怎樣的吧!
符合下列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參加積分達到規(guī)定分值的,可在合法穩(wěn)定住所(居住證登記地址)的所在區(qū)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在武漢市擁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參加武漢市社會保險;持有武漢市有效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是指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本市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簽訂一年以上租賃合同(協(xié)議)并在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居住在本市用工單位提供自有住房并與用工單位形成了合法居住或承租使用關系住宅類房屋。
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是指申請入戶之日前在本市正在并將持續(xù)參加社會保險。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是指申請入戶之日前已辦理武漢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
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申請之日男性不滿60周歲,女性不滿55周歲。
按照《武漢市積分入戶指標認定細則》,分別提供相應的證明證件。
網絡申請:關注“武漢公安”微信公眾號登陸“武漢市積分入戶信息平臺”注冊,提交申請。
窗口申請: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原件,到本人合法穩(wěn)定住所(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區(qū)政務服務中心申請。窗口工作人員確認申請資格后,予以受理。委托代辦:將個人相關資料準備好交與武漢戶口網落戶顧問,有落戶管家全程為您代辦。
(1)報名申請
申請人網上申請的,應于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通過“武漢公安”微信公眾號登陸“武漢市積分入戶信息平臺”實名注冊,系統(tǒng)比對確認申請資格后,按照系統(tǒng)提示填報信息,上傳申請資料。
申請人在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戶籍窗口申請的,應于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接待服務時間以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和各區(qū)政務服務中心的規(guī)定為準)提出申請,由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并填寫《武漢市積分入戶申請表》。窗口工作人員確認申請資格后,開具《武漢市積分入戶受理登記回執(zhí)單》,將申請材料推送各相關部門審核。
(二)積分審核
每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由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積分入戶指標認定細則,分別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積分意見。申請人可在平臺查看本人積分結果。
(三)公開公示
依據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入戶指標,按照積分高低確定擬入戶人員名單,于11月下旬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信息平臺公示。申請人積分分值相同的,依次按照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時間和在本市登記居住時間排序。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申請復核
在公示期間,申請人對積分審核結果存在異議的,可通過積分入戶信息平臺或受理窗口提出復核申請,負責審核部門接到申請后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維持積分或調整積分的意見。
(五)公布結果
根據復核情況,將達到積分入戶規(guī)定分值,可辦理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于12月中旬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信息平臺公布。
(六)辦理落戶
可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受理窗口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其中在網上申請的,應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和積分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實通過后開具《準予遷入證明》;對核查有問題的,不予開具《準予遷入證明》,反饋有關部門處理。
申請人憑《準予遷入證明》回原籍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xù)后,到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
轉載于武漢戶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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