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電動車上牌照的規(guī)定是不少市民反映最多的一個問題,很多符合國標電動車有3C認證,但是不符合武漢市電動車產品服務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無法上牌照,那么2021年最新的要求是什么樣子的呢?
有市民反映,2019年開始,多省在新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后,已經陸續(xù)取消了電動自行車服務目錄制度,建議武漢市也取消該制度。
2021年1月6日,記者注意到,武漢市司法局正在公示對《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的修訂。其中,“電動自行車服務目錄”的相關規(guī)定已刪除。
市民頻頻反映:
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上不了牌
市民吳先生反映,他住在東湖高新區(qū)恒大華府小區(qū),為了方便出行,去年9月份在網上購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為新國標電動車,符合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
吳先生去交管部門上牌時,卻被告知該車不在《武漢市電動自行車服務目錄》內,不能上牌?!胺蠂覙藴实碾妱榆嚲蛻撃苌吓疲M者只能購買目錄內的車型,沒有了選擇權?!眳窍壬f。
武漢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回復稱,吳先生網購的電動車的品牌生產者、銷售者以及有關單位均未按照《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向市市場監(jiān)管局提交該款車型資料,所以未被納入《武漢市電動自行車服務目錄》。
經協(xié)調,該品牌生產企業(yè)將吳先生所購車輛換成目錄內的車輛,這才解決了吳先生的難題。
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上反映類似問題的市民還有不少。因上不了牌,一些人的新電動車只能閑置在家,不能上路。
多省已取消目錄管理
市市場監(jiān)管局:武漢應取消
記者了解到,《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目錄管理辦法》發(fā)布于2013年。該辦法對進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提出較“舊國標”更為嚴格的技術標準。
據(jù)悉,“舊國標”系1999年發(fā)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由于該舊標準發(fā)布年代久遠,許多安全技術標準已落后。
在“舊國標”的基礎上,新增“武漢市七項技術新規(guī)”和防改裝要求。其中“武漢市七項技術新規(guī)”指針對重量、額定功率、整測質量、電機功率、蓄電池電壓、腳踏行駛功能、超速斷電裝置7項指標提出的嚴格規(guī)定。針對申請進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原市工商局會進行實車實驗,以檢驗安全技術標準是否達標。
記者了解到,2019年,“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即將實施前,武漢市新發(fā)布《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記者從市市場監(jiān)管局了解到,《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中,對申請進入電動自行車服務目錄的車型,未像以往那樣另外再設補充的技術標準,未再做實車實驗,而是完全對照“新國標”,審查相關資料,審核通過后分批次公布目錄。該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武漢市電動自行車服務目錄》應該取消。”
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新國標”發(fā)布后,廣東省、江蘇省、云南省已陸續(xù)取消了類似的目錄管理制度。
《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修訂公示
“目錄制度”表述已刪除
“武漢能否取消電動車上牌的目錄制度?”針對市民胡先生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上的建議,近日市公安交管局回應,武漢市政府法制部門正在對《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主要是對《武漢電動自行車產品服務目錄》制度進行修訂,待修訂完成,將會向社會公告。
記者在武漢市司法局官網上看到,該局于2020年12月28日發(fā)布《關于就市政府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修改廢止決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公示了《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修改內容。
記者看到,修改內容中,原《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中的“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服務目錄制度”已被刪除。第十四條、十五條、十七條中關于該目錄的內容也已刪除。
根據(jù)修改后的第十三條,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本市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tǒng),按照國家標準查驗申請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的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銷售發(fā)票等信息,對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按照規(guī)定錄入登記管理系統(tǒng),及時登記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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