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教育事業(yè)的看重,也帶起了培訓機構這個行業(yè),每個人都想讓自己的孩子變得更加優(yōu)秀,就免不了去報一些學習培訓班和特長培訓班。但是了解這個行業(yè)的人都知道,培訓機構亂收費已經是常態(tài),能夠不被騙就是幸運的,為了規(guī)范市場,以后民辦培訓機構將會有合同范本,關于收費標準、補習時間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
7月26日,武漢市教育局發(fā)布公告,請市民和社會各界為新出爐的《武漢市文化教育類民辦教育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修改建議。未來,市民在與民辦培訓機構簽合同時,將有規(guī)范合同樣本。
2018年,武漢市出臺了《武漢市民辦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明確“市教育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分別會同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制定文化教育類培訓合同示范文本和職業(yè)技能類培訓合同示范文本,供民辦培訓機構使用”。這份新出爐的合同示范文本,就是在《武漢市民辦培訓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基礎上產生的。
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說明中寫明,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文本使用。合同適用于文化教育類非學歷民辦教育培訓。合同范本中,甲方為培訓機構,乙方為培訓學員,內容共分為甲方培訓資質、培訓課程及相關內容、收費、合同變更、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退費、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等方面約定事項。
該合同示范文本中,關于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共有15條。其中,寫明“甲方針對內部學員組織的考試競賽、測試結果僅供甲方檢驗學習成果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給本市中小學?!?,“乙方應當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對教學培訓活動進行拍照、錄像、錄音。對于甲方擁有知識產權的教學材料或課件,乙方不得擅自復制、散發(fā)、銷售、及通過互聯(lián)網進行擴散和傳播”。
據(jù)了解,此次公布的合同范本已征求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和各區(qū)教育部門意見,武漢市教育局懇請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提出修改建議,可于2019年8月5日前來函或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相關建議,詳情見武漢市教育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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